重磅!上海牛年首个楼市新政:这类房屋需网签备案5年后转让→
昨天(3月3日)
上海出台牛年首个楼市新政
《关于进一步加强
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》
其中明确 上海将实施住房限售
新政要求,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,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。
新政同时明确,对定价过高的新房项目,要坚决予以调整。强化商品住房交易管理,加大税收征管、购房资金核查和新购住房抵押监管的力度。
通知还提出,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,严肃查处诱导虚高价格挂牌、哄抬房价、借机炒作、扰乱市场等行为。
同时,严格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,明确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时,居民选房购房优先于企业。
此外,上海还将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,对商品住宅用地出让/实行限价竞价。
在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方面,上海将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力度,保障性住房用地"应保尽保",并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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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颁布的楼市新政
传递了哪些信息?
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?
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陈杰指出,新政推出的住房限售、规范企业购买商品房,都体现了对刚需的保护。
陈杰 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:这次的意义其实传递一个信号——政府会持续进行政策调控。限售其实在很多城市已经有这样的政策实践,上海应该是第一次正式用“限售”这种说法,可能是先对这一部分购房者实施限售的政策。但是如果3月份的市场如果继续升温的话,不排除它可能会把这个限售政策进行进一步的扩大。
贯彻执行“房住不炒”的原则,如果自己住, 短期之内应该不会有过高频率的交易动机;如果你(有)过高频率交易动机,至少有理由怀疑这是带有一定投资性和投机性,住房还是首先要满足居民居住需求,体现对刚需对住房需求优先的保护。
附: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》全文
关于进一步加强
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落实《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沪建房管联〔2021〕48号),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和商品住房市场管理,着力稳地价、稳房价、稳预期,确保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。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。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力度,保障性住房用地“应保尽保”,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。压实各区主体责任,量化地价调控目标,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,稳定市场预期,严防高溢价,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。
二、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。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,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。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,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地联动房价查询结果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,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。对非理性竞价的企业,规划资源、房屋管理等部门联合约谈警示,后续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、金融信贷、税收、房屋销售等监管。
三、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。各区应切实承担起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管理的主体责任,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,对定价过高的项目,坚决予以调整。市房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复核,坚决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。
四、强化商品住房交易管理。进一步优化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,拓宽网签备案数据应用范围。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,通过大数据筛查、专项检查等方式,加大税收征管、购房资金核查和新购住房抵押监管的力度。
五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。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经营行为,着力加强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监管。规范二手住房价格等信息发布行为,严格房源核验,未经核验不得发布房源挂牌信息。严肃查处诱导虚高价格挂牌、哄抬房价、借机炒作、扰乱市场等行为。
六、严格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。全面执行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(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)的规定,严格审核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的年限限制。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时,居民选房购房优先于企业。
七、实施住房限售。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,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。
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
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上海市房屋管理局
2021年3月3日
编辑 | 金莹莹
来源 | 本台《新闻夜线》、 解放日报·上观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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